“啤酒不是酒白酒才是” 男子超醉驾标准3倍追尾
发布时间:2018-04-13 12:17:24
来自实况新闻—重庆时报的消息:大学城一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还追了人家的车尾,喝了3瓶啤酒的他却坚称自己没有喝酒:"啤酒不是酒。"110民警大汗:"那什么才是酒?","白酒才是酒"......
4月12日23时20许,沙区110快处民警陈强巡逻至大学城北路与中路交叉十字路口时,发现一无牌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致摩托车驾驶员摔伤,小轿车尾部、右侧多处撞坏,三个车道被事故车辆占据了两个车道,交通立时拥堵起来。
民警立即停车查看,事故双方都说还没来得及报警。小轿车驾驶员李某称,他在等待左转红绿灯时突然听到一声响,才知道被摩托车撞了。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陈某站立不稳,担心他摔伤过重,但陈某称自己没看清红绿灯才没有刹车,自己只是受了轻微擦伤。
就在陈某说话时,民警闻到一股酒味。
民警问陈某:"你喝了酒吗?"
陈某:"没有。"
民警:"我怎么闻到你喝了酒?!"。
陈某"我喝了两三瓶啤酒。"
民警:"为啥你刚才说没喝酒?"
陈某:"啤酒不是酒。"
民警大汗:"那什么才是酒?"
陈某:"白酒才是酒。"
民警无语了。围观群众也哄堂大笑。
随后,民警控制住陈某,并向指挥中心汇报了情况。
期间陈某几度要求民警归还证件,并要离开,他认为赔了李某的损失就行了。在交巡警赶来后,对陈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15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80mg的标准近三倍,属于深度醉驾,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处。
警方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等,并处罚金。
警方再次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关乎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