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禁渔期阿蓬江上摆“迷魂阵”

发布时间:2018-04-13 11:17:10


来自视界网的消息:按照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内不可非法捕鱼,可有的人受利益驱使,偏偏不信邪,要以身试法!近日,黔江区法院就审判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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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被告人刘某为捕获水产品牟利,于2015年1月高价购买了一张笼网,俗称“迷魂阵”,学名为导陷式建网陷阱,属《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渔具和非法捕捞方法的公告》明文禁止使用的渔具。2015年3月8日至3月10日期间,刘某将笼网铺设到黔江区冯家街道阿蓬江流域方家坝河段,准备捕鱼后贩卖牟利。同年3月13日,黔江区农委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刘某铺设的笼网并依法进行拆除。2017年3月,刘某到黔江区农委表明笼网为其所有,随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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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间禁渔区域使用禁用的捕捞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刘某有自首行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时反省,主动出资8000元购买鱼苗,投放到黔江三岔河水域,对自身违法行为进行“补过”,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刘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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