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两车相撞 司机:不懂“让右”原则

发布时间:2018-04-11 14:43:33

来自视界网的消息: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双方驾驶员都认定是对方负全责。大渡口交巡警支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后,4月10日公布事故处理结果:左侧白色越野车负事故全责,右侧出租车没有责任。都是直行通过十字路口,为何右侧来车没有责任呢?

路口的监控记录了事故的全过程。3月25日凌晨零点13分,两车在十字路中间相遇时来不及避让,相撞后出租车的车头冒出阵阵白烟。双方驾乘人员下车后,事故现场变成双方的辩论场,过往车辆纷纷避让。

由于事发当时该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处于黄闪状态,属于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状态,驾驶员应当减速慢行或者停车瞭望,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低速通过该路口。

经过调查,该起事故中,白色越野车没有减速右侧来车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对于双方不顾危险站在事故现场争吵的行为,民警作出了严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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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因此,白色越野车作为左方车辆,理应让右侧行驶的出租车先行,驾驶员没有礼让,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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