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三车相撞 路虎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发布时间:2018-04-08 15:17:45

 




4月7日15时13分左右,渝北区沪渝高速进城方向御临河大桥路段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一辆墨绿色路虎越野车追尾前方白色丰田汉兰达车,因撞击力太大,丰田车又追尾前方一辆黑色别克轿车,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高速执法一支二大队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将受损最为严重的路虎车推到安全地点。

该起事故中,黑色路虎越野车发动机严重受损,修车费在6万以上,三车直接财产损失达十万元以上,所幸三辆车上人员均无大碍。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路虎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执法部门还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路虎车驾驶员予以记3分罚款二百元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请务必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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