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横穿高速路受惊吓 扑在车头索要赔偿

发布时间:2018-03-28 15:55:29



来自合川日报的消息:3月26日12时许,渝武高速公路草街段往重庆主城方向,一位老人横穿高速公路时受惊吓坐地不起,造成现场通行受阻。重庆市高速执法第一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快速前往处置才恢复交通。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停在超车道上,一名男性老人坐在小车车头前面的地上,事故现场后方车辆积压严重。执法人员快速摆放标志标牌控制现场后,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

原来,小车驾驶员时某驾驶车辆行驶在事发路段时,发现该名老人横穿公路后及时采取措施停车避让,老人受惊吓后先是伸出双手扑在车头上阻挡,随后一屁股坐在地上要求时某给予赔偿。双方僵持不下导致现场交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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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受到惊吓坐地不起

执法人员经了解得知,老人80岁,家住高速公路附近,但他的地却在高速公路对面。当天他手里提着一袋玉米种子欲到高速公路对面去种植,原本事发地100米之外有人行道涵洞,老人为了抄近道图省事索性翻越护栏横穿高速公路。

幸好时某驾驶车辆经过时反应敏捷,在110公里的时速下采取了紧急刹车,才没酿成大祸。执法人员确认老人并未受伤,对老人横穿高速公路并导致通行秩序受阻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撤离现场再做处理,老人才起身,现场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撤离现场后,时某考虑到老人年龄大了,主动作出让步,赔偿给老人350元钱。事后,执法人员再次对老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护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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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老人进行教育后,老人才起身

执法人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文明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那么,行人在高速路上行走,到底会有多危险?执法人员分析,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本身很快,行走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人目标较小,发现率很低。驾驶员也没有“前面会有人”的这种心理准备,一旦行人突然出现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规避难度也很大。同时,大型客车经过时会形成负压,如果行人离得太近,有可能会直接被卷进车轮。

对于行人违法横穿高速公路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因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如机动车驾驶员属于正常驾驶无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般会认定行人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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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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