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还是“李鬼”? “押运员”在执法人员面前现原形

发布时间:2018-01-17 16:19:03


1月17日,在渝邻高速路上,一危化品运输车辆“押运员”在面对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这让人很是诧异。随后,“押运员”的真实身份在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下最终现了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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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执法人员介绍,今天上午11点左右,他们在渝邻高速渝北主线站对过往的客运、危化品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满载柴油的大罐车押运员相貌与其出示的证件照片有些差异。为进一步确认该男子的身份,执法人员随即让他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然而该男子竟然说不出来,并以没有带身份证为由,不配合执法人员对其身份进行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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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该男子确实有可能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同时也有可能忘记带身份证,执法人员便让其说出自己的家庭住址,并与证件填写的住址进行核对,然而,让执法人员诧异的是,该男子所说的家庭住址竟然与证件内容有差别。面对这种情况,该男子只好承认自己冒名顶替押运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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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男子姓徐,在重庆主城一家运输企业工作。出行前,负责该危化品车辆的押运员严某因临时有急事不能上岗,情急之下,徐某便拿着他的资质证件,怀着侥幸心理上路了。一路上,徐某还将严某证件的相关信息强行记了下来,以应对检查之需。谁知看到执法人员后,徐某因一时紧张,将之前记下的内容忘了一些,再加之执法人员询问得特别仔细,徐某最终现了原形。

最后,高速执法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认定徐某所属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配备押运人员”,并对其所在的运输企业予以了罚款2万元的处罚。(来源:视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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