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业主竟遇到这事 不交物管费就不给房产证

发布时间:2017-12-28 10:48:32



段女士在江北区华新街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这几天,开发商陆续通知业主去领房产证。段女士按照通知时间去领证,却被告知领不到。

段女士在2014年8月,用全款购买了江北区煌华晶荟城的一套精装房。今天(27日)是开发商通知领取房产证的日子,然而,段女士去领证却遭到了拒绝。原因是,段女士拖欠小区的物管费。段女士承认自己确实拖欠了物管费,但是事出有因:接房以来,卧室的墙面一直渗水、漏水,整改多次,没有得到解决。

在现场,记者也见到了小区物管的工作人员。物管人员介绍说,段女士家漏水的问题确实存在,他们也反映给了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也整改了多次。之所以不给段女士房产证,是为了督促她尽快缴纳物管费。

而在段女士看来,物管费和房产证是两码事,不应混为一谈。对此,记者咨询了国土房管部门,对方明确表示:首先,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业主的不动产登记证,也就是常说的房产证,物管这种先交费后拿证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其次,段女士家漏水的问题,并非是物管公司造成的,物管公司已经尽到了职责,业主也应该缴纳物管费。

经过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段女士拿到了房产证;物管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对段女士家漏水的位置,再次进行整改,整改完后,段女士一次性付清物管费。(来源:第1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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