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价买的二手车开了一天后消失,原来被套路了

发布时间:2016-11-29 16:52:11

 自己开租车行时,车被人抵押给当铺,租车行老板如法炮制,竟伪造一套证件租来辆辆当二手车卖掉。近日,林森因涉嫌诈骗罪被巴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日(11月29日),记者从巴南区检察院获悉,林森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化身“隐形人”

32岁的林森是重庆秀山人,曾经开过租车行,结果遭遇了诈骗,租车人将他的车子抵押给了当铺。生意难以持续,林森也动起了歪脑筋。今年3月,他通过街面上的牛皮癣广告,找到办假证的不法分子。4月上旬,他花费860元办理一套“徐XX”的身份证、驾驶证,打算通过这套证件化身成“隐形人”,去租车行租一辆车来卖。

随后,林森来到黔江区黔江汽车东站附近一个租车行,用“徐XX”的证件租赁一辆红色雪佛兰轿车。租车行老板对他的这套证件心生怀疑,林森没敢下手,试开10分钟后,将车还了回去。

第一次没敢下手,他决定再次尝试。5月下旬,林森来到黔江区滨江路附近一租车行租了一辆长安SUV。开车整整一天老板都没有察觉,这让林森放心下来。

租车再造假

6月16日下午,几经试探确认假证可用后,林森来到黔江区新华大道一租车行,利用假证租车。老板李华向化身“徐XX”的林森推荐一辆雪铁龙和一辆本田,林森看中车况较好的本田轿车,于是以每天300元、押金1000元的价格租下。

看着“徐XX”的证件没有引起李华察觉,林森先支付1100元后,将车连夜开到南岸区南坪。拮据的他将车停在路边,睡在车里,并给此前办假证的人打电话,让对方制作一套以车主信息为准的车辆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车辆保险单。

在等待假证办好的两天里,林森给李华的银行卡上打去500元,补齐两天的租金,又花1000元配了一把车钥匙。6月18日,林森在洋人街游玩一天后,办假证的人与他取得联系,通过接头暗号,最终支付1800元拿到整套汽车证件。万事俱备,林森给李华打去最后一笔租金后,开始着手卖车。

一错成嫌犯

6月19日上午,林森来到南岸区六公里附近,在路边找到一个举着“购车”牌子的收车人。声称自己要卖车后,对方叫来购车人周智一起来收车。

 “我很纠结,知道自己一旦把车卖了,就走上犯罪的道路了。”林森第二次胆怯了,面对内心的再次告诫,他却依旧没有收手。经过讨价还价,林森拿到67000元,剩下的5000元约定将车辆违章处理完之后才能拿到。

买卖做成,几乎是半价买到一辆车况不错的轿车,让周智很是高兴。得知林森要去机场,周智主动开车将他送到轨道四公里枢纽站。林森随后搭乘出租车离开现场,高度紧张的他选择去娱乐场所放松,还将手机关机。

诈骗终受罚

周智买下新车后,只驾驶一天车就“消失”了。原来,租车行老板李华发现“徐XX”没有再缴纳租金,打电话也始终关机,于是怀疑轿车可能被盗。通过轿车上安装的GPS系统,他们定位到车辆位于巴南区李家沱附近,于是在6月20日晚上赶到当地,将车开回黔江还给车主。

6月21日,周智发现车不见后,拿着林森给他的车辆登记证件,来到车管所进行查询,结果发现全都是伪造的。“买车当天是周末,要是工作日,我肯定当时就去查询了。”意识到被骗后,周智立即报警。

警方将林森抓获。对于自己的诈骗行为,林森供认不讳。据巴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林森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随后,林森被巴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目前,法院一审判处林森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重庆时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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